① 公司名稱
說到公司名稱,不得不提長達39字的“寶雞有一群…”,沒錯,按照規(guī)定,這個公司確實符合“行政區(qū)劃 + 字號 + 行業(yè)表述 + 組織形式”的命名要求,但工商總局的新回應是:登記機關應予糾正。
公司名稱的一個大原則:不能重復!一個企業(yè)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qū)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yè)企業(yè)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此外,拉伯數字1、2、3…不可以用于企業(yè)名稱;國家(地區(qū))名稱、國際組織名稱:如“美國”、“巴黎”、”國際教科文組織”等不能作為字號;歷史文化名人、當代有影響力的人物姓名:如未取得授權,像“孔子”、“秦始皇”等不能作為字號…
② 注冊資金
現在注冊公司“實繳”改“認繳”大家都知道,但是,認繳制不是“不繳”的意思,在創(chuàng)立公司的時候,需要約定《公司章程》,章程中要寫明各股東認繳的注冊資金,以及資金到位的時間。
③ 登記地址
在深圳全流程商事登記中,注冊公司只需要在網上填寫一個地址,一般情況下也沒人實際驗查,所以,一些暫沒有地址的干脆隨意編造一個填上去,但近工商局查的嚴,而且還建立了“統(tǒng)一地址庫”,讓所謂的“虛擬地址”無所遁形。
有一些代理公司提供的地址,由于之前掛靠的公司涉及傳銷、詐騙等非法事宜,公安局按照地址來查,也找不到這些公司,所以將該地址列入負面清單,提交這些地址的登記申請當然不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