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發布第一批取消進戶執法項目清單的公告》,取消10項進戶執法項目,分別為:申請使用經營地發票調查巡查、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調查巡查、大額普通發票代開調查巡查、增值稅專用發票掛失調查巡查、未按期認證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抵扣調查巡查、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調查巡查、白酒消費稅低計稅價格采集、車價信息管理、逾期未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理、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票表比對異常處理。今后,各級稅務機關對于上述10個項目的管理,不再采取進戶的方式進行。
稅務總局同時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開展本級稅務機關制定的進戶執法項目的清理工作,并在今后對設立進戶執法項目依法從嚴掌握,防止進戶執法工作發生反彈。稅務總局將及時向公眾通報各級稅務機關清理進戶執法項目工作的情況。
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馬毅民指出,第一批進戶執法項目的取消,是稅務總局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改進作風、轉變職能、減輕納稅人負擔的又一實招。為了深入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面落實“三個三”主題落地要求,稅務總局還將繼續打好“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組合拳,加大對各項制度規定的清理力度,按照“打連發”的方式,陸續推出第二批、第三批取消進戶執法的項目,逐步規范稅務機關進戶執法工作,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
自去年以來,稅務總局針對納稅人反映的稅務機關“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問題,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加快了職能轉變、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把簡政放權、改進作風的一系列要求落到實處。2013年5月,稅務總局印發《國家稅務總局職能轉變工作方案》,明確提出要解決重復檢查問題,并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的專項整改內容。經過多次調研論證,開展問卷調查,召開納稅人座談會,把問題找準、把措施定實。去年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提出,要把實施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作為推進依法治稅的重要措施,分步對稅收執法權力逐項明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2014年1月29日,稅務總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進戶執法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依法規范執法行為、避免重復進戶執法等五條具體措施。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對于進戶執法事項,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合并的必須合并;能不進戶的,可進可不進的,都不再進戶;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納稅人,原則上不允許重復開展檢查。
稅務總局科研所所長李萬甫介紹,稅務總局統籌安排進戶執法項目,合并實地核查事項,減少對納稅人的檢查次數,對內容涉及進戶執法的制度規定進行全面清理,決定對進戶執法前提已不存在的、進戶執法作用不大的、可進可不進的、可以通過信息共享或其他途徑解決的進戶執法項目,堅決予以取消。李萬甫說:“取消不必要的進戶執法項目,就是堅持從納稅人反映的問題出發,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減少對納稅人不必要的干擾,讓納稅人感受到稅務部門工作實實在在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