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
如果你已經簽署了商標使用許可,授權他人使用該商標,那么你需要征得使用人的同意,并取消原許可,然后才能轉讓該商標。
[普通商標]
如果一個商標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擁有的,如果要轉讓屬于自己的部分,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才可以轉讓。
[注冊商標]
這是最簡單也是最容易出錯的。首先是注冊初期:下來的不是商標,受理通知書是你的。商標公示需要三個月。在公示期內,你的商標不能轉讓。
[過期商標]
很多老板不在乎商標的有效期,以為從注冊開始就一直是自己的。其實不是。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如果過了這個時間不續展,過期的商標就不能成功轉讓。
[未經授權的更改]
還有的是因為轉讓方改變了商標的圖文,改變了商標的注冊地址和注冊人,這個商標的轉讓也失敗了。
[用于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不得單獨轉讓]
商標可以用于一種或多種商品。如果商品不相似,可以單獨轉讓。如果商品是兩種類似商品,轉讓商標時應全部轉讓。否則違反了商標法規,造成一商標多用,產品混淆。
【轉讓方與轉讓方之間存在工商稅務例外】
還有一種更常見的情況是商標不能轉讓,即雙方中的一方有工商稅務例外,也會導致商標轉讓失敗或無法轉讓。
[私自轉讓商標]
商標轉讓是合法行為,未經許可不得轉讓商標。商標自行轉讓的,視為無效,商標局有權進行整改或者撤銷該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