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異地可以受理商標注冊,只需要在有效期前12個月進行申請即可,若是超過時間的,還擁有六個月的寬限期,但需要交納額外的延遲費,但成功完成注冊之后,就擁有了該商標的專用權。
一、異地可以受理商標注冊嗎
異地可以受理商標注冊,當事人在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前12個月提出申請,如果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六個月寬展期,但要按規定交納延遲費。經商標局審核注冊的商標,便是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網提醒您,注冊成功的商標在全國范圍內受保護。
二、商標注冊流程
注冊流程: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三、商標注冊申請基本條件
1.商標申請書件齊備:商標注冊申請書需加蓋申請人章戳,委托代理的應提供商標代理委托書并加蓋代理人章戳;直接辦理的還需提供: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蓋有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章戳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的介紹信,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書件填寫規范,如需改動,需加蓋章戳或簽名;
3.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于粘貼;
4.申請人用藥品、卷煙或報刊、雜志商標注冊,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5.用人物肖像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必須提供肖像權人授權書并經公證機關公證;
6.辦理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還需提供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的商標使用管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