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公司法》“實繳認繳”以來,“認繳注冊資本制”讓很多曾經只能在海邊袖手旁觀的人,通過“大眾創業”的暖流,正式“下海”。
當人們看到注冊公司實際上不再繳納那么多錢,而且注冊資本的實繳也沒有明確的期限,就把注冊資本認繳到了1000萬元甚至上億元。
然而,幾年后,那些曾經青睞“大公司”稱號的股東們又開始減資了。一個原因是公司實際營收與注冊資本不符(注冊資本5000萬,年利潤不足50萬),給公司經營帶來不利(一系列稅務問題)。
什么是公司減資?
“減資”是工商信息的普遍變化。其意義在于調整股東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最終達到減少注冊資本的目的。減資有兩種方式:同比例減少注冊資本;按不同比例減少注冊資本。
為什么要進行公司減資?
公司在從事商業活動時,由于經營狀況良好,未來可能會獲得大量的盈余,即剩余資本。為了充分利用資金效率,減輕分紅負擔,必要時可能會減資。
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經營虧損導致實際資本低于注冊資本,或者是為了解決瑕疵股東出資等問題,需要通過減資合理安排公司的股權結構,充分發揮注冊資本對公司信用狀況的公示作用。
怎么進行公司減資?
第一步:召開股東會決議
決議內容包括: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減資后股東利益和債權人利益的安排;修改公司章程的相關事宜;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當注意減資后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額(特殊公司);
第二步: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第三步:通知或公告債權人。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債權人有權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四步:變更工商公示登記。
企業服務一般專業從業人員在工商辦理變更登記需要的材料。
《公司法》規定:公司減資必須通知已知債權人并公告。
不通知特定債權人的,減資的法律效力不發生。在公司已窮盡執行措施且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減資股東仍應對公司在已認繳但未到期的出資額內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以上是對邊肖減資必要性的解釋。如果想了解更多公司變動,請關注。邊肖將繼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