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注銷和撤銷只有一字之差,但兩者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我們來分析一下兩者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公司注銷是指公司完全消失,其法人資格依法終止,公司不存在。撤銷公司是指工商局強行終止公司營業權的行為。撤銷后,公司仍然存在,但不能繼續經營活動。它只能以個人的名義提前起訴、起訴和應訴。如果訴訟成功,可以恢復。注銷是合法的,也是公司終止經營的唯一結果。撤銷只是一個過程,而且是被動的。公司仍然存在,需要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
2、流程不一樣。
公司注銷需要一個復雜的過程,是一個主動向工商局備案、清償債務、工商注銷、銀行注銷、稅務注銷等過程。公司只要違反法定的嚴重違法行為或者不接受管理,就會受到主管機關的行政處罰,這是被動的。
3、法律責任上不同。公司注銷是法定程序。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適用,國家主管機關依法執行。這是正常的滅絕程序。撤銷是非法的。撤銷一般是指被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撤銷,被撤銷的單位往往違法。如非法經營、營業執照過期等。
可見兩者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公司不開,一定要記得注銷,否則會造成工商異常,嚴重的話會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