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香港公司離岸稅務豁免?
2.申請香港公司離岸稅務豁免基本流程
3.香港公司離岸稅務豁免申請次數與間隔時間
2.申請香港公司離岸稅務豁免基本流程
做帳審計 → 將經審計報表與報告交稅局提出申請→稅務發出離岸問題信件→撰寫回復信件及相關資料交稅局→稅局下審批結果
整個操作流程關鍵點在信件的回復撰寫,撰寫過程需要公司提供詳細的業務運作文件與解釋(包括涉及年度的審計報告),整個過程一般是6-24個月,信件回復次數一般1-3次。
注意事項:
1、對于稅務局提出的所有問題,必須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一個月)回復。
2、如果稅務局同意公司的運作屬離岸操作,就會發出豁免同意書。
一般在稅務局發出豁免同意書后2至3年內,稅務局不會再向公司提出查問,但稅務局擁有最終決定權。其后,稅務局會不定期每數年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
3.香港公司離岸稅務豁免申請次數與間隔時間
① 只要離岸公司的業務沒有改變,在稅務局的慣常做法下,申請離岸豁免一次便可,不需要每年都持續申請。
② 若申請成功后,稅局會視公司以后年度都是離岸,會不定時復查,以我們的經驗來說,短則兩年一次,長則十年以上都沒有復查過。
③ 如公司的業務于某一年度有變更,只要在核數報告與稅表上寫清楚,稅局就會再次出信詢問新業務離岸性質,相當于需要重新申請離岸豁免。
④ 對于公司來講,離岸經營是最好的經營模式,所以如果公司確實屬于離岸經營,而不管是否盈利(無營運除外),建議公司在第一次做賬審計的時候就申請離岸豁免,因為稅務局認為一家規范經營公司的營運模式不會隨意更改,所以第一年申請成功幾率遠遠大于以后做賬審計再申請。
有一條要記得,就是要我們為其豁免申請的時候,不要忘記香港公司年審這一塊,這個是每年必須的,對于其申請之時會在一個時間來進行審批,如果成功就會向公司發出發出豁免同意書,這樣就成功的可以豁免稅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