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規模10萬元面增值稅一、10萬元小規模增值稅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0萬元(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總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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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企業所得稅最低負擔5%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萬元的,減按應納稅所得額的50%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
三是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不限制、不禁止的行業,同時滿足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300人、總資產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
四、小規模的六稅和兩稅額外減免50%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稅額的50%減免。
5.國內票可以從增值稅中扣除。
4月1日起,機票、火車票、公交車票等。有了乘客身份信息可以抵扣增值稅,無需認證!
不及物動詞簡化了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申報。
已廢除的部分申報表附后
信息清單:一、廢止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信息(五)》(以下簡稱《附列信息(五)》)。二是取消原《營改增稅負分析計算明細表》。自2019年5月1日起,納稅人無需填寫上述兩個附表。
七、購買房產允許一次性扣除。
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的房地產或在建房地產進項稅額兩年內不再抵扣。以前未按上述規定扣除的進項稅額,可從2019年4月納稅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八.增值稅加抵扣政策來了。
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性服務業務納稅人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加計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簡稱加計抵減政策)。
納稅人的生產生活服務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以下簡稱四項)
服務)占納稅人銷售總額的50%以上。
九、全面試行期末增值稅退稅制度。
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退稅制度。
(一)本公告所稱增量稅收優惠。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的最終免稅額。
(2)本期納稅人許可
可退稅增量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允許退稅增量稅額=增量稅額×投入構成比× 60%
進項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納稅期間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票證(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減免稅完稅證明占同期已抵扣全部進項稅額的比例。
X.自4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已經下降。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有增值稅應稅銷售或者進口貨物的,原16%的稅率調整為13%;如果適用原10%的稅率,稅率將調整為9%。
2.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時,原10%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或者加工稅率為13%的貨物,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原稅率為16%,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和服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出口貨物和跨境應稅行為的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原稅率為10%,出口退稅率為10%。
11.50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扣除。
企業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設備、器具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在計算應付收入時一次性扣除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不再按年計算折舊。
十二、小微企業銀行貸款免征印花稅
2014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貸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十三、符合條件的企業免征剩余保險。
自2017年4月1日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免征范圍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三年內由職工總數20人以下的小微企業改為職工總數30人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登記注冊不滿3年、從業人員不滿30人的企業,剩余期限可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十四、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轉為小規模。
今年年底前,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仍可選擇轉為小規模!前提是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
條件:轉讓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一個月為一個納稅期)或連續四個季度(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
十五、小規模自營專票擴大到八個行業。
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試點范圍將從住宿、鑒定咨詢、建筑、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擴大到租賃和商務服務、科研和技術服務、住宅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上述八個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有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