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擁有非常健全的公司體系,有別于內地公司的登記制度,吸引了大量的內地投資者前往香港成立公司。想要成立公司需要填寫一份商業登記證,其中有一欄的業務性質該如何填寫一直是投資者關心的問題,下面我們就來談談注冊香港公司如何填寫和變更業務性質。
一、什么是香港公司業務性質?
香港公司業務性質即香港注冊的公司性質,類似國內公司的經營范圍,主要說明企業從事什么業務或經營什么產品等,國內公司的業務性質會體現在在公司營業執照上,而香港公司的業務性質則體現在商業登記證上。
香港公司發放第一張執照上的業務性質,一般為CORP,第二張的商業登記證一般顯示實際登記的公司業務性質。
香港公司注冊處對企業的業務性質沒有特別的要求,也沒有對此做特別的聲明,加上部分不專業的代理,可能未幫助填寫業務性質,導致不少內地投資者不明白成立香港公司時,不知道是否要填寫業務范圍或如何選擇合適的業務性質。
香港稅務局于2015年發函規定,強制要求已運營的香港公司必須在商業登記證上填寫合適的“業務性質”(即是香港公司業務范圍),業務經營范圍不能超過30個字,查核未添加者是違法行為,會處以最高HK5000罰款及監禁一年的處罰。
二、香港公司業務性質怎么填寫合適?
對于香港的業務性質,香港公司基本無特殊要求,只要合法商業活動均可從事,而內地企業成立香港公司多半是為了做外貿進出口業務,這時候可能可以填寫“貿易”“生產”等相關行業字眼,但后期企業產品恐有所變動,企業該如何填寫合適的業務性質會更妥當?其實我們可以這樣填寫:
方案1:香港公司經營性質因為沒有特殊限制,所以企業可以填寫諸如:電子電器配件,研發,生產,銷售,國際貿易等相關業務字眼,但后期企業需要更換產品時,則需要在年審時告知代理變更業務性質;
方案2:對于大部分從事國際貿易的企業,可默認填寫“貿易”字眼,這樣就是表示公司可從事任何的合法的貿易活動。或者直接寫“CORP”,“TARDE”或者寫“生產貿易”都可以。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注冊的公司性質顯示可以全英文或全中文顯示,但不可中英文結合,業務性質與公司名稱,銀行開戶,年審報稅,注冊資本等無直接關系。
三、不明確寫出業務性質有什么好處?
香港公司的業務性質與公司名稱,銀行開戶,年審報稅,注冊資本等無直接關系,所以很多內地企業投資者在注冊香港公司時一般不明確寫出具體的經營范圍,這樣做有什么好處?
其實企業不明確填寫業務性質,意味著不會將所經營的業務限制在某一范圍之內。這樣做的好處是方便企業跨行業經營,像有的企業通過香港公司出口原材料,同時還兼具進口電子產品。
同時注冊登記時不填寫具體的經營范圍還有個好處就是,避免后期因為公司業務調整而去變更公司業務性質。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從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財務及保安公司等敏感行業時,需要明確寫出對于經營范圍,同時需要另外申請經營牌照。
四、香港公司變更業務性質該如何處理
當然,有些企業可能填寫了具體的業務性質,但在注冊好香港公司后,因為企業經營產品上的變動,或者是為了適應市場變化進行公司戰略部署調整或人事變化,這時就需要變更原有香港公司業務性質。
其實香港公司變更業務性質的流程并不復雜,需要變更的內容有:1、業務性質變更;2、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細則變更;3、公司大事記錄冊資料更新。
香港公司變更業務性質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
1、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2、注冊證書復印件;
3、公司章程1本;
4、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復印件(包括:表格D1、D3、R1);
5、改股、增資、改名文件復印件(如未有涉及到相關事項的,可不必理會);
6、股東或董事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以遞交到政府的為準);
7、親自簽署綜合業務委托書;
8、親自簽署香港公司地址變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記錄冊。
上面是變更程序所需的資料,不過一般在內地離岸運營的企業,如果需要變更業務性質的話,只需在年審時通知原公司代理變更業務性質,值得提醒的是,正規的代理是免費協助更改業務性質的,若代理收費處理則不合理,通常完成業務性質變更需要2~3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