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監公告〔2020〕4號深圳市監察公告〔2020〕4號
對各轄區市場監管部門長期關閉、未經營的個人獨資企業的多起案件進行了調查,調查已經結束。由于當事人不在戶口所在地,不能直接或者郵寄送達聽證文書。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五十一條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你企業因未依法報送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而處于長期停業狀態,其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所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未開業六個月以上,或者開業后連續六個月以上自行關閉”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轄區市場監管局擬吊銷你企業營業執照。你有權發表聲明和為自己辯護,你也可以要求聽證。如需陳述、申辯或舉行聽證,應在本公告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上述擬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單,詳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amr.sz.gov.cn)和深圳信用網(網址:http://www.szcredit.org.cn)。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企業信息公開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該批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
聯系電話:福田局:83456127;羅湖局:25655837;鹽田局:25251298;南山局:26867933;寶安局:27836135;龍崗局:28908991;光明局:88211081;坪山局:89369021;龍華局:23330224;大鵬局:84202261。
特此宣布
附件:長期未經營擬被撤銷的個人獨資企業聽證公告清單。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