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一的三證是指工商營業執照、政府組織機構代碼證、金融發行。是“三證合一”的企業工商注冊流程,就是依次申請中小企業
組織政府組織機構代碼證和金融發行三證合一,提高市場準入效率;
“三證合一”統一代碼,即統一社會企業工商注冊過程中被稱為金融機構的代碼,是全省每個財團法人和其他組織唯一的合法身份號碼,將終身不變。統一代碼18位,由5部分組成,其中注冊管理機構代碼1位,9位代表工商部門;政府機構類型代碼1,中小企業1,集體工商戶2,貧困農戶專業知識成員3;登記管理行政機關的行政區域代碼為6;總標識碼9位數字;1位數。
“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改革,設置了一個過渡期。要在2017年初前完成中小企業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發放和換發。個別領域也有類似的困難,不遲于2020年初。過渡期未換發的證件(包括體制改革探索期間頒發的“4號一照”營業執照和“2號一照”營業執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中小企業不得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兼營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執照仍然有效。
在三證合并期間,申請人原許可證遺失的,應當將遺失的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發布的新聞稿報送中小企業登記管理機關。該負責人的工商部門要求提供新聞稿和樣品,以接受三個證書在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