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商標的注冊、使用方面,或多或少會存在一些誤區。今天,開心財稅小編就給大家帶來了商標使用的七個誤區,一起來看看吧。商標注冊和使用中存在一些誤區。今天,快樂財稅邊肖給大家帶來關于商標使用的七個誤區。讓我們來看看。
先用,再注冊。
在我國商標所有權的認定上,實行“注冊在先”的原則,即商標專用權屬于最先申請注冊并經依法核準的商標申請人。
一些企業或個人急需使用商標,可能會“先用,再注冊”?!跋扔煤笞浴钡碾[患在于,未注冊商標雖然可以使用,但如果出現商標糾紛,法律會保護先注冊一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人登記、公司使用
“法人注冊,公司使用”是企業在注冊使用商標時容易陷入的誤區,表現為商標由法定代表人申請注冊,但公司免費使用,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如果公司由多個股東共同設立和經營,一旦法定代表人抽逃出資,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標,或者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額商標許可費,公司將遭受巨大損失。目前建議存在上述問題的企業將商標轉移到企業名下,避免后患。
第三,超出使用范圍
超范圍使用也是企業在日常商標使用中容易犯的錯誤。商標應當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務分類使用,超出使用范圍的部分必須重新注冊,未經注冊不能作為注冊商標使用。
超范圍使用商標的隱患:一是商標使用不受保護;第二,可能存在侵權。一旦發生侵權,要承擔的責任可大可小。
第四,自行變更商標注冊信息
商標的字體、圖案、注冊人名稱、地址等重要信息發生變化后,商標申請人不去商標局變更商標也是我們在商標使用上的誤區之一。這些商標申請人認為:“商標是我的,我愛怎么用就怎么用?!钡?,如果商標注冊信息發生變化,并且商標局沒有對該商標進行變更,商標局可以撤銷該商標。
5.商標許可未備案。
所謂“不與善意第三人對抗”的簡單理解,是指如果商標許可合同未備案,許可人將商標許可給第三人再次使用深圳分公司進行注冊,而第三人不知道該商標已被他人授權使用的事實,則原許可合同不能約束其使用該商標。
企業在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時,必須到商標局備案,否則,今后一旦發生商標許可相關糾紛,法律將認定袖手旁觀為無過錯方,支持無過錯方的上訴。
6.商標注冊成功后,一切都會好的。
《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期滿需要重新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如果在此期間不處理,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后期限屆滿后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該注冊商標?!?/p>
部分企業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冊商標到期未續展,被商標局撤銷。這也是我們日常使用商標的誤區之一。為了更好的保護商標,建議我們指定專人管理商標,對即將到期的商標及時續展。希望大家以后在注冊和使用商標的時候,能夠避免陷入這些誤區,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七、商標使用不顯著。
有些商家雖然注冊了商標,但卻放在商品上不顯眼的位置,或者商標的標識和文字很小,這是不正確的。正確的商標使用方法應該是突出和顯著的,這樣用戶可以很容易地觀察和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