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優化納稅服務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稅函〔2020〕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地方專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納稅人、繳費人納稅安全保障,保障相關工作平穩有序開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是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以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第一的態度,深入學習貫徹Xi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部署,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單位特別是納稅服務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要嚴格按照地方黨委、政府對政務服務中心等窗口單位的具體要求,制定地方稅繳納服務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延長納稅申報期限。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全國范圍內,將2020年2月依法申報的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高明等疫情嚴重地區可酌情適當延長,具體時間由省稅務局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受疫情影響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2020年2月延長納稅申報期限后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申請進一步延長。同時,地方稅務機關應提前采取相應措施,確保納稅人的稅控設備能夠正常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在納稅申報繳納期限延長后能夠正常收開具。
三、積極拓展“非接觸式”納稅服務。各地稅務機關要按照“盡量網上辦”的原則,全面梳理網上納稅事項,提示納稅人、繳費人辦理渠道及相關流程,積極引導其通過電子稅務局、移動APP、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辦理稅費業務,力爭實現95%以上的企業納稅人、繳費人網上申報。大力倡導納稅人使用“網上申請、郵寄送達”或自助終端代其代收代開發票。稅務機關要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微信、視頻等渠道,對納稅人、繳費人在納稅過程中遇到的個性化問題和需求,給予準確、耐心、細致的解答。對于確需到納稅服務場所辦理業務的,稅務機關應主動預約服務,為納稅人、繳費人辦理征期后期分時錯峰提供便利,千方百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四是著力營造安全高效的納稅環境。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認真做好室內通風、衛生檢查、清潔消毒等工作,加強對一線職工的關心關愛,為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要嚴格執行納稅服務場所局領導值班制度,落實導稅服務和首問負責制,方便納稅人、繳費人快速辦理相關業務。要加強應急管理,提前制定預案,確保各類潛在風險和突發事件的及時化解和處置,提前安排疫情嚴重地區的納稅候補地點。要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合理調配人員特別是黨員干部,豐富納稅服務,讓黨旗在疫情防控斗爭第一線高高飄揚。
地方稅務機關應當以適當方式及時將納稅申報期限調整情況告知納稅人、繳費人,并及時報告重要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