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微信、支付寶收款已核對!
稅務處罰!
案例1:
深圳某科技公司通過支付寶賬戶、公司賬戶進行收入歸集,導致少繳3411.85萬元,少繳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571.24萬元。此外,稅務局經核實征收,發(fā)現該公司少繳企業(yè)所得稅37.43萬元。
最終,上述公司被罰款50%,合計3243277.46元。
微信、支付寶收付款
風險巨大!
現在很多單位都用分行。
用PayPal和微信收款付款確實很方便,但同時也不要忽視風險!
1.增值稅的風險
對于繳費人來說有兩個風險,一個是沒有取得錄入抵扣憑證的風險,另一個是取得虛開發(fā)票的風險。
2.企業(yè)所得稅風險
3.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通過微信、支付寶支付員工工資,存在漏繳或故意偷稅的風險。同時,微信和支付寶在發(fā)紅包的時候要注意個稅的問題。要區(qū)分不同情況,確定是否繳納個稅,如何繳納個稅。
4.公司管理風險
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在公司管理上也有風險。
5.股東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如果公司長期使用股東個人賬戶收付,很容易導致公私混淆。如果企業(yè)資不抵債,股東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用個人資產償還公司債務。
微信和支付寶如何收付款規(guī)避風險?
微信和支付寶的收付款雖然存在風險,但企業(yè)只要管理和標準化最好,正常申報收入,納稅,就能有效規(guī)避風險!
1.以公司名義開通支付寶、微信商戶號。
以公司名義開立的支付寶、微信商戶號屬于公司賬戶,與銀行賬戶性質相同,可以正常交易。
二是個體工商戶分別設立微信和支付寶賬戶。
允許個體工商戶用個人賬戶收款,但為了區(qū)別于家庭消費,建議分別設置微信和支付寶賬戶收款和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三.從個人賬戶中收取的款項應立即記入公司賬戶。
有時候個人賬戶收款很方便,但為了避免遺漏收入,收入要及時轉入公司賬戶。
四.保存賬單、收據和付款憑證
支付寶、微信商戶的票據、收據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票據、收據具有同等效力,企業(yè)應定期打印保存。
動詞(verb的縮寫)及時索要憑據。
用個人微信/支付寶支付應及時索要憑證,以抵扣進項稅或核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