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哪些居民企業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2021-11-29 09:40:03
凡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范圍,按照經審計的會計科目和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征收的居民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無論是在減免稅期間,還是不計損益,均應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在深圳設立的跨地區合并納稅企業二級分支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規定:公告》(深圳注冊公司曝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的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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