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公司做錯賬的責任劃分還是比較復雜的,因為涉及到委托代理責任以及具體錯賬的原因,一般來說,除財務公司有意行為外,委托方與財務公司都會有相應責任。金融公司錯賬的責任劃分仍然比較復雜,因為涉及到委托代理責任和錯賬的具體原因。一般來說,除了金融公司的故意行為之外,委托方和金融公司都會有相應的責任。
第一,會計主體的責任不因委托代理行為而轉移。
《會計法》規定,各單位必須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蓋章。
因此,從法律角度來看,委托人的會計主體責任不會因委托代理行為而發生變化。無論是單位記賬還是代理記賬,委托人對單位的會計信息負有直接責任,應當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財務公司應在授權范圍內進行代理,并承擔相應的代理責任。
根據委托代理記賬協議,金融公司只能在委托人授權的范圍內進行相關代理。財務公司應根據客戶提供的完整、合規的會計憑證及相關資料正確進行會計核算,不得超越委托權限,并應確保客戶相關信息的安全。本人將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失誤和超范圍代理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三.錯帳的具體責任劃分
在明確主體責任和代理責任的基礎上,當錯賬發生時,應綜合分析原因,進一步明確相關責任:
1.因委托人提供的會計憑證和會計信息虛假、錯誤、不完整而導致的會計處理錯誤,由委托人承擔全部責任。
2.因財務公司業務處理程序、會計核算方法等技術問題造成錯賬的,由財務公司負全部責任。但該行為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不免除委托人的主要責任,由他承擔連帶責任。
3.如果委托人指示金融公司做假賬、提供虛假信息,雙方都有責任,委托人應承擔主要責任。
4.金融公司超越委托代理權限,給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金融公司承擔全部責任,但委托人對第三人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四、委托代理記賬應注意的問題
1.選擇內部控制制度完善的正規、大型財務公司,避免錯賬、違規等。
2.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應盡可能通過委托協議明確。
3.財務公司除了按照規定開展會計工作外,還有責任宣傳會計政策,為客戶提供一些管理和會計意見,避免客戶因缺乏專業知識而提出一些錯誤的要求。建議并拒絕指示客戶違反法律法規。
4.委托方千萬不要因為委托了金融公司就讓一切順利。加強對財務公司的監督管理是必要的,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定期審計是必要的、有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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