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就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有關事項作了明確。結合納稅人的關注熱點,我們梳理了15個如何把握“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闭邎绦锌趶较嚓P問答,供大家參考學習。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明確了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有關問題。結合納稅人關心的問題,梳理出“月銷售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15種方式進行與政策相關的問答,供大家參考學習。
1.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對象界定?
答:這次提高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免稅標準。該政策適用于年應稅銷售額50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沒有其他標準,與四部委《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中的小微企業沒有對應關系。
2.增值稅的起征點是什么?
目前增值稅起征點為每次不超過500,每月不超過2萬;或每次不超過500,每月不超過3萬;還是應該根據2019年國家稅務總局4號公告提高到每期不超過500,每月不超過10萬元?
答:增值稅起征點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執行。即每月銷售金額為按期納稅5000-20000元(含),每次(日)納稅300-500元(含)。無論是此前對月銷售額2-3萬元(每季度6-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還是2019年1月1日起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免稅標準從每月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從每季度9萬元提高到30萬元),都只是提高了門檻政策的優惠待遇,并沒有調整起征點
3.按月申報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能否享受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免稅政策?
答:按時、按期繳納稅款,以是否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為劃分標準,凡已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申報,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均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未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除特殊規定外,應當執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于按次納稅起征點的有關規定。每次銷售金額未達到500元內免征增值稅,達到500元需要正常征稅。對于經常代開發票的自然人,建議基層稅務機關幫助納稅人主動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充分享受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4.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政策的標準適用于月銷還是季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且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0萬元(一個納稅期內季度銷售不超過30萬元,下同)”中的“下同”是指整份文件還是僅指按本規定執行第一條?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中的“下同”是指本文件中的所有規定均適用于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和季度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
5.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季)銷售額是多少?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納稅人應當以全部增值稅應稅銷售(包括銷售貨物、服務、勞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銷售總額來判斷是否符合免稅標準。同時,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總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當期房地產銷售后仍不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的商品、服務、勞務和無形資產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6.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30萬元銷售額是指不含稅銷售額?
甲:是的。
7.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是否超過10萬?他們是部分納稅還是全額納稅?
答: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需要按銷售額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8.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可以免征增值稅嗎?
答:如果是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那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不能享受免稅;如果是按季度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內某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可以按規定免稅。
9.新設立或注銷的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申報,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是按實際經營期還是按季度享受優惠?
答:從惠及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的角度來看,對于選擇季度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無論是季度中期成立還是季度中期注銷,是否享受優惠待遇都以30萬元來判斷。
10.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不同,免稅政策效果可能不同。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按月納稅還是按季納稅?
答:小規模納稅人按固定期限納稅,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選擇按月或按季納稅。為確保納稅人納稅期限在年度內相對穩定,納稅人一經選定,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這是一個會計年度,指的是會計中提到的1月到12月的期間,而不是從選擇之日起延長一年。納稅人可以在每個會計年度內隨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納稅期限的選擇,但納稅人一旦選擇變更納稅期限,不得在當年12月31日前再次變更。
11.納稅人在季度中期變更納稅期限,對增值稅月銷售額低于10萬元的免稅政策有何影響?
答:納稅人變更納稅期限(包括月度變更為季度或季度變更為月度變更)的實際申請時間不同,變更后納稅期限的生效時間也不同:如果在季度第一個月內申請變更納稅期限,可以從申請變更的季度開始,按照變更后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在季度的第二個月或第三個月,如果申請變更納稅期限,在申請變更的季度內,仍然可以按照變更前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從下一季度開始可以按照變更后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
比如小規模納稅人按月申報納稅,可以從申請變更的季度開始,在季度第一個月內按季度申報納稅,適用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稅標準。例如,如果您在季度的第二個月或第三個月內申請更改為季度納稅申報,您仍然可以在申請更改的季度內申請月度納稅申報。適用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免稅標準??梢詮南录径乳_始申請季度納稅申報,適用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稅標準。
12.納稅期限變更需要提供哪些資料?納稅人是聯系主管稅務機關變更辦理程序,還是選擇在申報表中變更?
答:小規模納稅人無需提供資料,即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納稅期限。
13.境外單位是否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免稅政策?
答:根據現行政策,境外企業不區分普通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境內發生的所有增值稅應稅活動均由扣繳義務人按適用稅率扣繳,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不適用。
14.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季度申報1月有銷售,2、3月登記停業,是否可以享受30萬元的季度免征增值稅政策?
答:根據政策規定,季度納稅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因此,如果第一季度銷售總額不超過30萬元,就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15.上月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本月退回,本月實際銷售額超過10萬元。如何確定本月銷售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
答:根據現行政策,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因銷售退回而退回給買受人的銷售額從當期銷售額中扣除。因此,已退銷售額的小規模納稅人應在當期實際銷售額中扣除相應銷售額,以確定是否適用10萬元以下的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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